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含移交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二)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1:部分党政领导对生态环保工作极端性认识不到位导致历史环境问题久拖不决.docx
附件2:部分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健全且缺乏环保责任意识问题.docx
附件3:常德市部分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法制、和科学意识不清晰.docx
附件5:洞庭湖区“两个100米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个别没有在限期内关停到位.docx
附件6:禁养区退养和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问题.docx
附件7:流经武陵区、鼎城区和柳叶湖河流马家吉河统防统治无联动,存在水质后反弹问题.docx
附件8:有的单位和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好,未形成大环保格局.docx
附件9:绿色发展开始起步且绿色金融未形成体系问题(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含移交的重点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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