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叶湖旅游度假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奖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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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区直及市直派驻有关单位:

现将《柳叶湖旅游度假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奖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常政办发〔2023〕7号)精神,根据《柳叶湖旅游度假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助力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

1、各镇、街道

2、秸秆综合利用主体

二、资金来源

区财政统筹秸秆禁烧专项资金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区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共计200万元。

三、资金用途

秸秆禁烧专项资金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秸秆还田、离田作业补助、稻田深翻耕、农机具购置补贴、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及项目奖补;衔接资金用于扶持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的粮食产能项目。

四、资金分配

(一)镇、街道奖补资金:中稻、晚稻种植面积按10元/亩的标准实行奖补,大豆、玉米等按7元/亩的标准实行奖补。

(二)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按照《柳叶湖旅游度假区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五、禁烧扣款

1、省卫星遥测抓拍确认的火点、市蓝天办发现并通报的火点,均按市里明确的每个火点扣款标准予以扣款;

2、区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柳叶湖分局禁烧督查组通报的火点,均按每个火点0.5万元的标准给予扣款;

3、未按时限(30分钟内)要求处置的火点按每个火点0.2万元的标准给予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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