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城管(渣)许决[2026]第01号

2026-07-22 10:21 来源: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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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湖南经远建筑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楠沙社区紫缘路60号

法定代表人:黄宣武

联系电话:13707427823

项目名称:2026年道路桥头缺陷整治项目

项目地址:太阳大道柳叶闸

建设单位: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湖南经远建筑有限公司于 2026 年7月17日以窗口直接申报的方式向本局提出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申请,本局于2026 年7月17日依法予受理,并组织人员进行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

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

4、平面图;

5、工程量清单;

6、渣土运输合同、营业执照;

7、建筑垃圾处置协议;

8、城乡建设局常建【2026】10号文件;

9、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内容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我局决定:

1、核准你(单位)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

2、处置的具体地点为太阳大道柳叶闸、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 2026年10月31日、路线太阳大道-柳叶大道-康宇分拣厂;

3、核准期限从2026年7月22日至 2026年10月31日止,由常德市申泰环卫渣土专运有限公司运输;

本局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你单位送达《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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