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湖南经远建筑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楠沙社区紫缘路60号
法定代表人:李俊兵
联系电话:15073644048
项目名称:紫缘路加油站
项目地址:紫缘路
建设单位:常德市金禹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经远建筑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9日以窗口直接申报的方式向本局提出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申请,本局于2024年9月10日依法予受理,并组织人员进行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
1、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
2、中标通知书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申请报告、渣土运输合同、营业执照
5、平面图、工程量清单
内容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及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决定:
1、核准你(单位)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
2、处置的具体地点、时间、路线;
3、核准期限从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由常德市景虹物流有限公司运输。
本局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你单位分级送达《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