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常市监柳行处〔2023〕33号 | 常德柳叶口腔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宣传洁牙等诊疗技术和未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案 | 常德柳叶口腔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91430700MA4RJQ2P07 | 鲍文亮 | 常德柳叶口腔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宣传洁牙等诊疗技术和未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 | 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 | 自动履行 |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 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406元; 2.罚款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