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常市监柳行处〔2023〕28号 | 常德柳叶湖燕芬零食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常德柳叶湖燕芬零食店 | 92430700MA4R1NC972 | 黄燕芬 | 常德柳叶湖燕芬零食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自动履行 |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 | 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罚决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92.5元; 3.罚款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