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扶持大唐司马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阅读次数:
字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及市直派驻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扶持和促进大唐司马城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产业业态进一步丰富,创新创业进一步活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房租减免

凡入驻租赁大唐司马城房产、从事文化旅游产业的市场主体,且经营项目符合大唐司马城产业定位的,由常德同元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给予减免15个月租金(含装修期3个月);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第二、第三年按年租金总额30%、20%的标准优惠;知名品牌连锁店和带动能力强的市场主体租金减免年限,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二、营业奖励

市场主体入驻大唐司马城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且经营的产权或租赁房产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营业奖励;超过100平方米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30万元。

三、财税贡献奖励

市场主体入驻大唐司马城三年产业培育期内,第一、二、三年分别按其缴纳税收的区本级留存部分80%、50%、30%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100万元。

四、融资贷款贴息

市场主体入驻大唐司马城在正常经营期间,获得银行生产经营性贷款的,按总额不超过其经营的产权或租赁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核算,给予三年贷款贴息,分别按当年实付利息的50%、30%、20%贴息,其中在常德金融超市申请获得银行贷款的,贴息比例提高十个百分点。每个年度最高贴息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五、特色品牌奖励

(一)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入驻大唐司马城,开设文化、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的品牌店,并聚集人气带来流量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二)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国家级文化名人等,入驻大唐司马城创办文旅企业,并建立工作室、研究室、展览馆等,开展文化研究、交流传播和挖掘朗州司马、柳叶湖历史文化资源的,其奖励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

(三)其它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创新业态企业和享受省级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入驻大唐司马城开设品牌店,并聚集人气带来流量的,其奖励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

六、普惠性政策奖励

市场主体在入驻大唐司马城正常经营期间,涉及招商引资、创新创业、品牌创建、企业(挂牌)上市、人才引进、子女入学、游客导入等奖励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本意见出台前已入驻大唐司马城的市场主体可享受本意见相关条款奖励或补贴。区招商促进事务中心负责奖励兑现相关服务工作,本意见由区财政局和区招商促进事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