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2020年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已经区城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适应市级城市管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区级考评工作的指挥棒作用,提升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常德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常政办发〔2014〕29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机构
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总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办),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工作。区城管办设考评办,刘湘礼兼任城管办主任,杨东兼任城管办副主任,史亮任考评办副主任,主持考评办工作。
二、考评对象
甲类:白鹤镇政府、柳叶湖街道、七里桥街道。
乙类:区中心景区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处、市政绿化处、征拆安置事务中心。
三、考评项目及分值占比
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市场机制、考评机制(政令通畅)、奖惩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奖惩机制每月进行考评,主要检查各单位奖惩机制落实情况,奖惩情况考评采取倒扣分方式计入明检宏观扣分,最高扣分不超过3分。
(一)甲类考评对象考评项目及比重
1.白鹤镇政府:市容秩序管理20%、环境卫生管理20%、数字城管终端使用及事件处理10%(智慧城管系统开通前分值比重10%划给市容秩序管理)、建筑垃圾管理10%、园林绿化养护管理10%、市政设施维护管理10%、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0%、物业管理10%。
2.柳叶湖街道、七里桥街道:市容秩序管理20%、环境卫生管理20%、数字城管终端使用及事件处理工作10%、建筑垃圾管理10%、小区(含单位院落、商业物管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10%、小区(含单位院落、商业物管小区)市政设施管理10%、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0%、物业管理10%。
(二)乙类考评对象考评项目及比重
1.中心景区管理处:景区秩序管理40%、环境卫生管理(柳叶湖和沾天湖水面及临水碎石护坡)30%、景区建筑垃圾管理10%、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0%、数字城管终端使用及事件处理工作10%。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区辖区内建安企业工地内规范管理(含建立规范的洗车平台并正常运行、工地内扬尘管理、进出道路硬化及积土覆盖等)30%;工地围挡规范管理10%;数字城管终端使用及事件处理工作10%、商业物业管理50%。
3.环卫处: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及桥梁环境卫生管理50%、垃圾运输及环卫设施管理20%、公厕垃圾中转站管理20%、数字城管终端使用及事件处理工作10%。
4.市政绿化处:小街小巷道路及职责范围内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45%、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45%、数字城管终端使用及事件处理工作10%。
5.征拆安置事务中心:安置小区秩序监督管理20%、安置小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30%、安置小区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20%、安置小区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20%、数字城管终端使用及事件处理工作10%。
四、职责及考评内容
1.白鹤镇政府:发挥辖区城市管理工作责任主体作用,组织、协调和调度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道路、公共场所、学校、旅游小镇、小区、市场周边秩序管理;城郊结合部和出入城口周边及道路沿线、早夜市、“牛皮癣”小广告的整治;处置辖区内拆迁区域建筑垃圾乱倾倒的管理;考评区域内建成道路可视范围20米以内(包括未招投标及未移交道路)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区数字城管指挥平台交办事项的处置工作。
2.柳叶湖街道、七里桥街道:发挥辖区城市管理工作责任主体作用,组织、协调和调度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道路、公共场所、学校、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管理;居民区(含单位院落、敞开式小区、安置小区、商业物业小区)的秩序督导、环境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和市政设施管理;城郊结合部和出入城口周边及道路沿线、早夜市、“牛皮癣”小广告的整治;考评区域内建成道路可视范围20米以内(包括未招投标及未移交道路)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处置辖区内拆迁区域建筑垃圾乱倾倒的管理;区数字城管指挥平台交办事项的处置工作。
3.中心景区管理处:具体负责环湖路核心景区及亲水游道的市容秩序管理;负责区域内环境卫生(含柳叶湖和沾天湖水面及临水碎石护坡区域卫生保洁);区数字城管指挥平台交办事项的处置工作。
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接市级物业管理考评工作;负责全区辖区内建安企业工地内规范管理(含建立规范的洗车平台并正常运行、工地内扬尘管理、进出道路硬化及积土覆盖等);工地围挡规范管理;负责区数字城管指挥平台交办事项的处置工作;商业物业小区的秩序督导、环境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和市政设施的物业管理。
5.环卫处:牵头对接市级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工作;具体负责:全区范围内已招投标及经投集团负责的道路、街巷、桥梁、河渠、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含开放式小区、物业小区、安置小区)的环境卫生、垃圾运输及环卫设施的管理和监督;全区垃圾中转站、公厕、环卫作业车辆的维护管理;协助镇(街)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区数字城管指挥平台交办事项的处置工作。
6.市政绿化处:牵头对接市级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考评工作;负责小街小巷、中心景区等职责范围内园林绿化养管与市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全区内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的监督;负责区数字城管指挥平台交办事项的处置工作。
7.征拆安置事务中心:负责区内安置小区内秩序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园林绿化养管的监督管理;负责区数字城管指挥平台交办事项的处置工作。
另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对接市级市容秩序管理、数字城管、建筑垃圾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考评工作;负责指导镇(街)、中心景区管理处按属地原则取缔露天烧烤、规范夜市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垃圾收费,消纳及运输管理,各镇(街)协助管理。
五、考评区域范围
1.白鹤镇政府:属地管理朗州北路(含罗湾大桥至绕城高速太阳山收费站)、沿山路(环湖路至渔樵村口安民桥)、环湖路(沙滩公园至白鹤镇政府集镇)、紫缘北路(柳叶湖大桥至东常高速连接线白鹤山收费站)、白鹤路与环湖路(欢乐水世界)合围区域(除环湖路沿线及其松枫路以南区域)。
2.柳叶湖街道:属地管理紫缘路(含五岔至柳叶湖大桥道路两侧、五岔农贸市场、金泉世纪小区)以西、太阳大道以北(含太阳大道)、沾天湖南环路、月亮大道以北、朝阳路以东、沾天湖合围区域。
3.七里桥街道:属地管理含尼古桥、穿紫河、紫缘桥、姻缘桥、环湖路(柳叶闸至柳叶湖大桥)、紫缘路(不含五岔至柳叶湖大桥)以东、柳叶大道(电力局十字路口至尼古桥)以南合围区域。
4.中心景区管理处:环湖路柳叶闸至柳叶湖大桥核心景区范围及距环湖路20米以内的范围、柳溪路、柳胜路、柳叶大道合围区域、柳叶湖和沾天湖水面区域及临水碎石护坡。
5.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内所有建安企业工地内规范管理(含建立规范的洗车平台并正常运行、工地内扬尘管理、进出道路硬化及积土覆盖等)及工地围挡规范管理。
6.环卫处:区内所有实行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纳入标段及经投集团负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居民区、公共部位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所有垃圾中转站和公厕。
7.市政绿化处:区内小街小巷道路及职责范围内市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区内小街小巷及区管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8.征拆安置事务中心:区内所有纳入考核区域的安置小区。
纳入考评区域但目前主体为农村的区域,环境卫生、渣土管理考评全覆盖,市容秩序等其他项目考评仅包括通车道路两侧和安置小区。
六、考评标准
具体考评实施细则附后。
七、考评方法
(一)暗检(占60分)
在市级考评的基础上,区城管办采取随机方式进行检查,每月计3周成绩。
1.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实行日检查制度,人工现场巡查考评每周计1次综合成绩,现场巡查进行普检。
2.城管终端数字使用及事件处理工作实行日检查制度,每月计1次综合成绩。
3.建筑垃圾消纳管理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1次综合成绩,检查方式为普检。
4.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管行政执法实行周检查制度,每周计1次综合成绩,检查方式为普检。
(二)明检(占40分)
区城管办每月从第二周开始,对通过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考评系统实时传送给各考评单位的上周市、区两级暗检问题进行复查,复查成绩计入宏观分。
每月最后一周,区城管办与市城管办联合组织相关人员(财政局参与)对甲类对象、乙类对象进行公开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上月市明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本月市、区两级暗检问题中随机抽取11个问题(甲类2个、乙类1个)进行复查,检查成绩计入宏观分。
(1)宏观分20%。凡涉及城市管理的工作均为宏观考评内容,每月具体项目及分值按当月上级文件执行。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纳入宏观考评。
(2)专项分80%。先按百分制计算,再按权重折算。各专业项目占分比与暗检一致。
(3)检查方法与暗检相同。
(三)其他考评方式
(1)交办考评
检查中(含媒体曝光、举报事件)发现的较大问题,按考评标准计分。同时,给相关单位下发交办函,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达标不扣分;整改不达标的,每例在该单位当月宏观成绩中扣1分。
(2)督办考评
交办问题整治不达标的,向责任单位发督办函,督办后复查仍然整治不达标的,每件次在该单位当月宏观成绩中双倍扣分。
不及时领取各类文件(含交办函、督办函和考评重点等)、交办和督办要求书面回复未及时回复的,每件次在该单位当月总成绩中扣1分。
(3)考核加分项。
在百分制基础上新增考核加分项,加分项分值计入总成绩分值(含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程度情况及每月市级考评单项排名情况),加分佐证资料由被考核单位在每月明检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报送至区考评办(附图片及文字说明),由考评办审核后加分。
被考核单位(镇、街)主要领导每月亲自调度城市管理工作的,加1分;在每月市明检期间,镇街主要领导现场调度指挥工作、迎检氛围浓厚的;社区书记或主任积极参与迎检工作的,加1分;每月市级考评单项排名第一、第二名的部门分别加1.5分、1分。
每季度被市级评为“十佳”社区的镇街当月加0.5分,被评为“十差”社区的镇街当月扣0.5分(“十佳”、“十差”社区考评方案另行下发)。
八、考评计分方式
(一)月暗检成绩=∑(各考评对象单位各考评项目成绩×比重)(详见第三点考评项目及分值占比)
例如:七里桥街道月暗检成绩=市容秩序管理暗检平均成绩×20%+环境卫生管理暗检平均成绩×20%+数字城管月考评成绩×10%+建筑垃圾管理暗检平均成绩×10%+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暗检成绩×10%+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暗检成绩×10%+城管执法暗检平均成绩×10%+物业管理暗检平均成绩×10%;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月暗检成绩=工地内规范管理×30%+工地围挡规范管理×10%+数字城管月考评成绩×10%+物业管理暗检平均成绩×50%。
(二)月明检成绩=宏观成绩(满分20分)+专项成绩[∑(各考评对象单位各考评项目成绩×比重)]×80%-考评倒扣分。
(三)单位月总成绩=月暗检成绩×60%+月明检成绩×40%—督办扣分。
九、奖罚办法
(一)建立城市管理“以奖代投”机制,核拨工作经费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区城市管理的责任机制、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实现城市管理效能的最大化,保证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管委会从城市管理经费中安排0.8万元资金用于“最佳最差”社区考评,对甲类单位全年安排56万元资金用于各单位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区财政用以奖代投的方式按季度核拨工作经费。具体安排为:白鹤镇政府14万元,柳叶湖街道15万元,七里桥街道22万元,景管处5万元。
(二)设立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奖励资金
1.单位月度、年度的奖励经费用于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投入,月度奖罚一季度兑现一次,专款专用。区城管办和区财政局适时对月度、年度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奖罚措施
1.每月甲类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3万元、不奖不罚、罚1万元;乙类排名第一、二、三、四、五名的单位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0.3万元、不奖不罚、罚0.5万元。
2.每月在市级考评中单项工作排名第一的奖励牵头单位1万元,排名第二的奖0.5万元,排名第三的不奖不罚,排名第四的罚0.5万元。
3.被市里明检考评扣分的单位,每扣1分扣罚1000元(单个扣分项最高罚款不超过2000元)。
4.连续两次排末名的被考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党工委作书面检查。
5.连续三次排末名的被考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区党工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由区纪工委监工委记录在案。
6.年底在甲类单位中评选市级先进镇(街)1个、先进社区1个。
(四)考评结果运用
1.每周的考评成绩由区城管办反馈给被考评单位分管负责领导。
2.每月的考评成绩以文字形式专报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及相关区领导,并反馈给各相关单位。同时,将考评结果的排名情况和被考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姓名与职务在区级媒体平台公布。
3.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成绩纳入区党工委、管委会对镇(街)、区直单位的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成绩。
十、考评要求
考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廉洁、科学的原则,做到“四不准”:不准接受考评对象任何形式的“请吃”、“请玩”等;不准收受考评对象的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不准向考评对象索拿卡要;不准徇私舞弊。
十一、本办法由区城管办负责解释,自2020年3月起施行。原印发的《常柳城管委[2017]2号》同时废止。
附件:1.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市容秩序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2.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3.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数字城管系统考评评分细则
4.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建筑垃圾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5.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绿地养护(含公园)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6.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市政设施管养考评评分细则
7.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物业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8.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管执法考评评分细则
附件1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市容秩序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序号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扣分标准 |
一 | 门前三包工作 (5分) | 1.社区建立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 未建立扣1分。 |
2.社区与门店经营者或临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协议。 | 未签订,每个门店扣1分。 | ||
3.建立城管队员、环卫保洁员、信息采集员和社区专干联系社区制度,名单在社区进行公示。 | 每缺一人扣1分,未公示的扣1分。 | ||
二 | 街巷市容秩序管理 | 3.人行道上临街门店前无遮阳伞。 | 发现一处扣1分。 |
4.门店垃圾容器无外置、无乱堆乱码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5.无油渍等污染地面、外墙面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6.无出店经营,无修车、洗车、切割、制作、安装等占道作业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7.无临街吊挂拖把、衣被及其他物品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8.无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9.无流动摊贩。 | 发现一个扣1分。 | ||
10.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11.无当街抛洒冥纸现象。 | 发现一次扣1分。 | ||
12.无占用人行道或公共绿地种菜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13.临街门店装修围挡规范。 | 一处不规范扣1分。 | ||
14.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码、乱吊乱挂、乱泼乱倒、乱停乱放(指自行车、摩托车)等六乱行为。 | 发现一处扣1分。 | ||
15.无未经备案或未按规定经营的早、夜市。 | 发现一处扣1分。 | ||
16.无马路市场(5个摊担以上)。 | 发现一处扣3分。 | ||
三 | 居民区(含单位院落、敞开式小区)市容秩序管理 | 17.建筑物墙面无油渍、烟熏等污染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18.门店无占道经营行为。 | 发现一处扣1分。 | ||
19.无侵占道路等公共场地乱堆乱码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20.公共场地、公共绿地无乱吊挂、晾晒拖把、衣被等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21.无乱贴乱画和盯人散发小广告行为。 | 发现一处(次)扣1分。 | ||
22.无流动摊担和游商叫卖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23.无放养、圈养家禽家畜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24.无占用公共场地或绿化用地种菜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25.居民楼或办公楼楼道无堆放杂物。 | 发现一处扣1分。 | ||
26.无路不平、水不通、灯不明“三不问题”。 | 发现一处扣1分。 | ||
27.无乱搭建亭、棚、彩条布等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不包括违法建设)。 | ||
28.无搭设灵棚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29.无未经备案的马路市场。 | 发现一处扣2分。 | ||
四 | 城乡结合部 (15分) | 30.出入城口道路沿线临街门店无出店经营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31.无侵占道路(含人行道)乱堆乱码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32.公用设施、绿化树上无乱拉绳索管线吊挂、晾晒衣被和其他物品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33.无乱贴乱画牛皮癣小广告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34.无流动摊贩和游商叫卖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35.无放养、圈养家禽家畜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36.无毁坏、占用公共绿地或占用人行道种菜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37.无乱搭建亭、棚、彩条布等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不包括违法建设)。 | ||
38.无马路市场(5个摊担以上)。 | 发现一处扣3分。 | ||
五 | 农贸市场 (10分) | 39.无出店经营和流动摊贩。 | 发现一处扣1分。 |
40.无乱贴乱画现象,无牛皮癣小广告。 | 发现一处扣1分。 | ||
41.设施完好,无破损、无污迹,通道无积水,无被占用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42.按要求设立自产自销区。 | 未设置扣1分。 | ||
43.熟食摊点有防蚊蝇设施,并正常使用。 | 无设施或未正常使用,每个摊点扣1分。 | ||
44.车辆规范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 | 乱停乱放每台次扣1分。 | ||
45.市场内功能分区,分类设摊;市场内物品摆放规范整齐、无乱堆码。 | 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 | ||
46.周边无场外场和马路市场。 | 发现一处扣3分。 | ||
六 | 户外广告管理 (10分) | 47.临街门店招牌字体、灯光完好,无残缺、破损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48.主次干道无气模、气球、拱门、横幅和条幅广告(包括公益广告)。 | 发现一个(条)扣1分,同一区域10处以上扣5分,50处以上扣10分。 | ||
49.临街门店前无移动式灯箱、盾牌和指示牌。 | 发现一处扣1分。 | ||
50.无违规设置的舞台、帐篷(桌子)等。 | 发现有一处扣1分。 | ||
七 | 大气污染防治 (20分) | 51.城区所有餐饮经营店(含食堂,下同)均安装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 | 一家未安装,扣1分。 |
52.实施任何产生油烟的作业,必须实时开启油烟净化装置。 | 发现一家一次未开启,扣1分。 | ||
53.餐饮店必须建立油烟净化装置清洗台账,保存清洗记录以及清洗费发票、收据等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 一项不符合规定,扣1分。 | ||
54.严格落实蓝天保卫战“五定”工作责任制。 | 未落实扣2分。 | ||
55.无露天烧烤。 | 发现一处扣1分。 | ||
56.无占道夜市。 | 发现一处扣1分。 | ||
57.无焚烧垃圾和其他可燃物现象。 | 发现一处扣1分。 | ||
58.临街门面装修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 发现一处装修无降尘措施、垃圾未及时清运扣1分。 |
附件2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考 评 项 目 | 考 评 内 容 | 扣 分 标 准 | |
城区 道路 街巷 (40分) | 人工 清扫 保洁 (25分) | 1.主次干道(含车行道、人行道、路面附属设施及绿化带)及两侧20米可视范围内无零散垃圾和成堆暴露垃圾,无纸屑、果皮、果壳、泥渣、烟头、槟榔渣、泥沙、土绺、污水,雨水口、天桥、树坑、公交车站及隔离墩周围无污物,无污水横流积存、油渍污迹。 | 零散垃圾控制指标:每步行20米纸屑、烟蒂、果皮、果壳、槟榔渣、泥渣、塑料等废弃物少于10个(片),超量计1处,每处扣1分。 污水、油渍2㎡以内每处1分,2-5㎡以内每处扣3分,5㎡以上每处扣5分。 暴露垃圾每处扣1分,3㎡以上暴露垃圾每处扣5分,5㎡以上每处扣10分。 |
2.小街小巷路面、行道干净,两侧可视范围内无零散、积存、暴露垃圾及卫生死角,无较大面积污水积存、油渍污迹。 | 零散垃圾控制指标:每步行20米纸屑、烟蒂、果皮、果壳、槟榔渣、泥渣、塑料等废弃物少于15个(片),超量计1处,每处扣1分。 污水、油渍5㎡以下扣1分,5㎡-10㎡每处扣3分,10㎡以上每处扣5分。 积存垃圾、暴露垃圾每处扣1分,5㎡以上每处扣5分。 | ||
3.城区范围内禁止焚烧垃圾,无焚烧垃圾、树叶、杂草现象或痕迹。 | 发现现场焚烧垃圾情况每处扣5分;发现焚烧垃圾痕迹每处扣2分。 | ||
4.收集容器(含移动桶、果皮箱、废物箱)及时清掏、洗刷,周边2m范围内无散落或积存垃圾;无倾斜、歪倒、破损现象。 | 有任意问题每个扣1分。 | ||
机械化 清扫 (15分) | 机械化作业(含人行道)完工后路面无积水(积水点前后20米内无泄水眼的少量积水除外),无泥沙积尘,道牙、雨水口、侧边石干净,路面和交通标志标线显本色。 | 每20米计1处扣1分,超倍累推。 | |
公园、景区 和公共绿地 (5分) | 1.公园、景区和公共绿地周边整洁、无明显散落垃圾、成堆暴露垃圾。公园、景区和公共绿地内无零星垃圾、积存垃圾。各类通道、广场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污水、动物粪便等污物及卫生死角;人工造景周边无有垃圾、杂物;水域、水面无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无焚烧垃圾现象或痕迹。 | 零散垃圾控制指标:每步行20米纸屑、烟蒂、果皮、果壳、槟榔渣、泥渣、塑料等废弃物少于10个(片),超量计1处,每处扣1分 积存垃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每处扣1分,大面积(5㎡以上)每处扣10分。 水面漂浮垃圾物每处扣1分。 现场焚烧每处扣5分,焚烧痕迹每处扣2分 | |
2.公共厕所整洁卫生、无蛛网,设施完好。 | 有任意问题每个扣1分。 | ||
3.果皮箱(收集容器)干净、完好无破损,周边无散落垃圾和积存垃圾。 | 有任意问题每个扣1分。 | ||
单位院落 居民小区 (5分) | 1.单位院内、居民小区(含开放式小区)内路面、地坪、绿地、卫生整洁,办公区、宿舍区、居住区无零散垃圾、暴露垃圾、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无焚烧垃圾现象或痕迹。 | 零散垃圾控制指标:每步行20米纸屑、烟蒂、果皮、果壳、槟榔渣、泥渣、塑料等废弃物少于20个(片),超量计1处,每处扣1分。 积存垃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每处扣1分,大面积(5㎡以上)每处扣10分。 现场焚烧垃圾每处扣5分,有焚烧垃圾痕迹每处扣2分。 | |
2.办公区、宿舍区、住宅区公共厕所整洁卫生,无蛛网,设施完好。 |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 | ||
3.单位院内或小区内无垃圾围子,无裸露垃圾;收集容器外体干净无破损,无满溢、周边无散落垃圾或积存垃圾;垃圾集中收集点卫生达标,排污管道畅通。 |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 | ||
城中村和 城乡结合部 (10分) | 1.村道两侧或结合部居住区可视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无零星垃圾、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无乱倾倒垃圾、污水和焚烧垃圾现象或痕迹。 | 零散垃圾控制指标:每步行20米纸屑、烟蒂、果皮、果壳、槟榔渣、泥渣、塑料等废弃物少于20个(片),超量计1处,每处扣1分。 积存垃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每处扣1分,大面积(5㎡以上)每处扣10分。 污水积存5㎡以内每处扣1分,5㎡以内每处扣3分。 现场焚烧每处扣5分,焚烧痕迹每处扣2分。 | |
2.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无垃圾围子,生活垃圾全部使用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外体干净无破损,周边无散落垃圾和积存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 发现垃圾围子每个扣2分,收集容器问题每个扣1分。 | ||
3.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无旱厕、露天粪坑,公共厕所整洁卫生,无蛛网,设施完好。 | 设有旱厕、露天粪坑每处扣2分,卫生不达标设施损坏每处扣1分。 | ||
江河、水体 水面和护坡 (5分) | 水面无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单个面积在0.5㎡以上);护坡上无零星垃圾、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无焚烧现象或痕迹。 | 水面漂浮垃圾物每处扣1分。 积存垃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每处扣1分,大面积(5㎡以上)每处扣10分。 现场焚烧垃圾每处扣5分,有焚烧垃圾痕迹每处扣2分。 | |
农贸市场 (5分) | 1.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暴露垃圾,地面无大面积油渍污迹和污水积存。 | 发现问题每处扣分。 | |
2.严禁设置垃圾围子,垃圾全部实行容器收集,收集容器封闭,外体干净无破损,周边3m内无散落垃圾或成堆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 发现问题每处扣分。 | ||
公共厕所 (10分) | 1.全天候免费对外开放,无特殊原因,严禁擅自停用、占用公共厕所(或蹲位),长期改变其用途。 | 专用厕所不开放扣2分,蹲位被占用改变其用途每蹲扣1分。 | |
2.专人保洁、公厕标牌、制度齐全,破损及时更新,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 无专人保洁扣2分;其他每缺失一项各扣0.5分。 | ||
3.公厕保洁质量达到“十净、六无”标准,定期消毒灭蚊灭蝇、基本无臭无异味;配套设施完好无破损,发生损坏维修及时;定期清理化粪池,排粪道、化粪池通畅,发生堵塞及时疏通清污;公厕外5米范围内环境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堆积。 | 粪道、化粪池堵塞每次扣2分、其他问题每处扣1分。 | ||
垃圾中转站 (10分) | 1.工作时间内专人管理在岗,严禁非管理人员操作设备;标牌、制度牌、公示项齐全,破损及时更新。 | 无专人管理扣2分;非管理人员操作扣5分,其他问题每处扣1分。 | |
2.机械、电器设备损坏维修及时;站内垃圾清运及时,无积压;沉淀池定期清掏清洗,无积存的垃圾污水;站内严禁堆积杂物,地面整洁,撒漏垃圾及时清理;管理房或操作间内无乱堆、乱码、乱放;定期定时消毒、除臭,灭蝇、灭鼠、灭蚊。站外5米内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外墙无乱搭乱建。 | 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非设施损坏造成清运不及时每站各扣5分;有乱搭建现象、沉淀池未定期清理每池扣2分;其他问题每次(处、项、㎡)各扣1分。 | ||
生活垃圾 收集运输 (10分) | 1.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路线运往指定垃圾处理场所,不得随意随处倾倒垃圾。 | 随意倾倒垃圾每次扣10分。 | |
2.垃圾收集运输机动车辆外观整洁,标志清晰;运输过程中要求密闭,沿途无扬、撒、拖、挂垃圾及污水滴漏现象。 | 发现问题每车次扣1分。 | ||
3.人力清运板车外观整洁,箱体见本色,标志清晰,无乱堆乱挂、拖、撒垃圾现象;严禁随意加高箱体。 | 发现问题每车次扣1分。 | ||
4.垃圾收集运输点(箱)周边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积存垃圾、暴露垃圾。 | 发现问题每车次扣1分。 | ||
附件3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数字城管系统考评评分细则
考核指标 | 考核标准 | 计分方法 | 考评方式 | 基本分 |
案件来源(45分) | 采集员采集 | 市监督指挥中心督查人员每次在各区抽查2个责任网格,发现的事件、部件问题该网格采集员在2天内(含当天)未采集的每件扣0.5分;采集员未请假不在责任网格内巡查的,每人次扣1分;采集员上报信息立案的案卷中城市部件案件不得低于10%,每少1%的(四舍五入)扣0.5分;专项采集漏报1个扣0.5分。 | 人工考核与平台统计 | 20 |
抽查采集员在岗情况,每次每区轮流排查,工作时间不在岗的、不在规定区域巡查的、不按规定频次巡查的每人次扣1分。 | 平台查询 | 8 | ||
视频抽查采集员在岗情况,每天抽查2次,每次各区抽查2人,抽查不在岗(10分钟内)的每人次扣1分。 | 人工考核 | 8 | ||
每月组织采集员业务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缺一次或未达到时间要求的扣2分,培训人数少于90%,扣1分,以培训讲义、签到表、培训音视频为准。 | 信息上报 | 2 | ||
市视频立案 | 市指挥中心视频抓拍案件后,该网格采集员未上报的,每件扣1分。 | 人工考核 | 3 | |
市民举报 | 市民举报立案而采集员未上报案件的每件扣1分,媒体披露(常德日报、晚报、民生报、常德论坛市民留言、红网常德分站)、市级领导交办而信息采集员未上报的,每件扣2分。 | 人工考核 | 4 | |
案件质量(35分) | 案件处置 | 市级派遣案件未按期处置每件扣1分,未处置或处置不符合结案标准每件扣1分,挂账或延期案件(需书面申请挂账或延期天数并经局领导审批)超期未处置每件扣2分,推诿案件每件每次扣2分。 | 平台统计 | 20 |
案件延期 | 辖区内案卷延期不超过立案总数3%,每超0.5%,扣1分。 | 平台统计 | 5 | |
案件抽查 | 每天抽查20个市级派遣案件案卷,不符合结案标准或案卷流转不合理的每件案卷扣1分。 | 人工抽查 | 6 | |
月工作量 | 各区统计周期内的采集员人均立案数除以四区统计周期的采集员人均立案数(简易案卷统计系数0.4,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统计系数0.6,牛皮癣广告、暴露垃圾系数0.8,部件类系数为1.2,其他类案件系数1),统计周期工作日内,人均采集数低于5件扣2分。 | 平台统计 | 4 | |
案件流转(10分) | 区级平台 | 区坐席员、值班长接收市级派遣案件至派遣(2个小时)、核实和核查(2个小时)及时办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的每案件扣1分。 | 平台生成 | 6 |
终端单位 | 终端单位接收市级派遣案件案卷后案卷超期未处置或处置后未反馈的每件扣0.5分。 | 平台生成 | 4 | |
运维管理(10分) | 综合协调 | 开会、信息报送、市区联动演示等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开会迟到、缺席的按每人次扣1分)。 | 人工考核 | 2 |
区级平台维护 | 区级平台设备、责任单位终端、机械化车载设备等故障后2小时内未上报市监督指挥中心的每次扣0.5分;责任单位网络故障每次扣0.5分;无平台运行日志扣1分;运行日志记录不全每次扣0.5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因病毒导致系统或网络故障超过24小时未解决、火灾、人为因素导致触电、数据泄密等)扣5分。以区为单位,对区级平台设备、责任单位终端、机械化车载设备等硬件设备每季度(即1月、4月、7月、10月)普查一次,以巡检记录为准,缺一次或检查不完整扣1分。 | 抽查 | 8 | |
合计 | 100 | |||
注:(1)智慧城管考核方式为日常考核,取消暗检和明检;(2)每月各区交办若干疑难案卷,月底进行核查若未处理或处置不符合标准在折合智慧城管单项总分中每件扣0.5分;(3)各单项分扣完为止;(4)市级派遣案件指非区级信息采集员采集案件;(5)所有扣分项及时记录到常德市智慧城管考核考评管理系统。
附件4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建筑垃圾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 二级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源头管理 | 施工现场 | 公示建筑垃圾处置证 | 未按要求在施工现场公示,每工地每次扣1分 | |
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 1.未设置两级洗车平台,每一处扣1.5分; | |||
施工(拆除)现场须采取覆盖、固化和降尘等措施 | 1.施工现场裸露地面未采取覆盖措施每工地每次扣1分; |
| ||
按规定设置有效围挡且保持卫生整洁 | 1.未设置围档,每工地每次扣0.5分; | |||
工地外围 | 工地门前道路干净、整洁 | 1.工地出入口道路未硬化的每工地每次扣0.5分; | ||
运输途中 | 使用核准车辆运输 | 1.使用未经核准的车辆运输的,每车次扣2分; | 每月市渣土办进行数据统计,结果计入明检成绩。 | |
运输车辆车身干净整洁 | 1.货箱未覆盖的车辆,每车次扣1分; | |||
特殊时段运输、跨区域运输许可需市级主管部门批准 | 特殊时段运输、跨区域运输未办理运输许可,每车次扣1分。 | |||
运输途中 |
| 密闭运输无抛撒、滴漏等现象 | 1.发生抛洒滴漏、遗撒等现象,造成污染且长度10米之内,每次1分;2.发生抛洒滴漏、遗撒等现象,造成严重污染且长度50米之内,每次扣1.5分;3.发生抛洒滴漏、遗撒等现象,造成严重污染且长度50米至100米,每次2分;4.发生抛洒滴漏、遗撒等现象,造成严重污染且长度超过100米,每次2.5分;5.发生抛洒滴漏、遗撒等现象,造成严重污染且长度200米之内,每次3分。 | |
无乱倒、乱卸问题 | 1.发现乱倒、乱卸现象,每一处扣1.5分; 2.已交办但回复日之内未整改到位的,每处每次扣2分; 3.擅自改变指定消纳点,经查实,每个地点扣2分; 4.单车擅自改变指定消纳点,经查实,每车次扣1分。 | 每月市渣土办进行数据统计,结果计入明检成绩。 | ||
检查监管 | 检查整改 | 1.领导交办事项 | 1.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扣1分; | |
信息报送 | 1.区内行政许可的文档,报市级备案(一月一报) | 1.工地未经许可(分段许可)开工的,每工地每次扣1分; 7.每月8日上报区内许可情况,未按时间节点上报的,每次扣1分。(计入明检扣分)。 | ||
行政许可 |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 1.无申报建筑垃圾处置报告,扣1分; | ||
规范消纳 | 1.保持消纳场进出口道路干净整洁 | 1.进出口道路不干净整洁,每处扣1分; | ||
备注 | 每项扣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 |||
附件5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绿地养护(含公园)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及评分 | |||||||
考核标准 | 扣分 | 考核标准 | 扣分 | 考核标准 | 扣分 | 考核标准 | 扣分 | ||
1 | 草坪养护 | 修剪不及时、留草高度不符合要求,按面积每100㎡扣1分/处。不足100㎡按100㎡计算,以此类推。 |
| 杂草量超5%(含5%)以上按面积每100㎡扣1分/处。不足100㎡按100㎡计算,以此类推。 切边不规范无明显分隔沟扣1分/处。 |
| 病虫害较为明显的,每处扣1分 |
| 草坪积水、排水不畅扣1分/处;单块草坪空缺、死亡面积超5㎡扣1分/处,以此类推。 |
|
2 | 绿篱、造型灌木、地被、水生植物、草花养护 | 修剪不及时,按面积每100㎡扣1分/处。不足100㎡按100㎡计算,以此类推。 |
| 杂草量超5%(含5%)以上按面积每100㎡扣1分/处。不足100㎡按100㎡计算,以此类推。 |
| 病虫害较为明显的,每处扣1分 |
| 死亡或缺株影响景观效果每处扣1分,面积超过10㎡每处扣2分;草花种植土整理不规范(边缘需低于立石3㎝)每处扣1分。 |
|
3 | 花灌木、亚乔木养护 | 新栽或补栽树木倾斜(超过10°)不扶正扣1分/10株,支撑不规范扣1分/10株,不足10株按10株计算,以此类推。 |
| 花灌木、亚乔木修剪不合理,生长期有明显萌孽枝、枯死枝扣1分/10株;防寒、防冻措施不到位扣1分/10株。不足10株按10株计算,以此类推。 |
| 病虫害较为明显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花灌木、亚乔木每死、缺一株扣1分。 |
|
4 | 乔木养护 | 新栽或补栽树木倾斜(超过10°)不扶正扣1分/10株,支撑不规范扣1分/10株,不足10株按10株计算,以此类推。 |
| 枝下高妨碍道路使用及行人安全、严重影响架空线、市政设施及交通讯号扣1分/10株;有明显的枯枝、死枝、断枝、丛生枝、徒长枝、分枝点下萌孽枝未清理扣1分/10株;防寒、防冻措施不到位或冬季乔木刷白不符合要求扣1分/10株,不足10株按10株计算,以此类推。 |
| 病虫害较为明显的,每发现扣1分/株 |
| 绿地内的乔木每死、缺一株扣1分;树干有铁钉、铁丝、草绳及其他悬挂物未及时清除扣1分/10株,不足10株按10株计算,以此类推。 |
|
5 | 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维护 | 绿地附属设施污损脏乱不干净,扣1分/件;园林建筑小品、园路、硬质铺装地、供排水井盖、护栏等各种附属设施破损未维修扣1分/处;地面有积水、淤泥扣1分/处。各类公用公益设施、标识、标牌、安全防护设施损坏未及时修缮扣1分/处。 |
| ||||||
6 | 秩序与卫生 管理 | 1.绿地内各类作业垃圾、剩余物不及时清理扣1分/处;绿地内乱堆乱放、搭棚设摊等扣1分/处;水面10㎡以上有明显漂浮物扣1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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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生产 | 高空修剪及其他大型作业时不按操作规程、不佩戴安全护具、不设置安全标志进行作业的扣1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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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员管理 | 养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每人次扣1分。 |
| ||||||
9 | 施肥情况 | 本项目按年度每年考核一次。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按生长势需要进行合理施肥,未按要求施肥的每年年底最后一次明检时扣2分(每年12月份需提供购买肥料的正规发票)。 |
| ||||||
附件6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考评评分细则
序号 | 考评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标准分 | 扣 分 标 准 |
一 | 市 | 车行道平整无坑凹、网裂、隆起、车辙、破损、塌陷等现象。 | 20 | 考核路段每发现一处明显缺陷扣1分;有一处严重缺陷大于10平方米,该项20分一次性扣完。 |
人行道平整无塌陷、缺损、松动等现象。 | 20 | 考核路段每发现一处明显缺陷扣1分;有一处严重缺陷大于10平方米,该项20分一次性扣完。 | ||
平、立石平顺,无缺损、松动、沉降、倾斜等现象。 | 10 | 考核路段平、立石出现缺损、松动、沉降、倾斜等现象,每一块扣1分。 | ||
排水管网设施完好,保持畅通,发挥正常排水功能,无雨、污水外冒现象,道路无严重积水。 | 10 | 考核路段出现雨、污水外冒或较严重积水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 ||
市政排水检查井、雨水口设施无缺失、破损、堵塞、严重凹陷等情况。 | 10 | 考核路段检查井井盖缺失,每一处扣3分;井盖明显破损,每一处扣2分;有明显凹陷的,每一处扣1分;雨水口堵塞达50%,每处扣1分;完全堵塞,基本丧失排水功能的每处扣2分。 |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须规范设置围挡,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 10 | 发现未设置围挡的,每一处扣2分;施工现场不整洁的,每一处扣1分。 | ||
敞开式社区市政三项维护情况。 | 10 | 考核细则及扣分标准同城市道路市政三项维护考核细则,直至该项扣完。 | ||
二 | 井盖管理 | 井盖无缺失、破损、松动、严重凹陷等情况。 | 10 | 考核路段检查井井盖缺失,每一处扣3分;井盖明显破损,每一处扣2分;有明显凹陷的,每一处扣1分。 |
附件7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物业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考评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扣 分 标 准 | ||
物业服务行政管理(27分) | 一 | 乡街物业管理工作 (12分) | 1.各乡街明确管理机构(物管办)及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 | 未以文件明确该项内容的扣2分。 |
2.抓好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方案、每月有落实。 | 无年度工作方案或无每月工作记录扣2分。 | |||
3.乡街党委(政府)办公会议有研究物业管理工作议题一月一次。 | 无会议记录扣2分。 | |||
4.查看各乡街档案资料如下:①信访登记档案、②物业会议记录本、③安全生产档案、④业委会成立备案档案、⑤辖区内在建已建物业项目档案、⑥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档案。 | 该项共6分,缺少一项档案资料的扣1分。 | |||
二 | 各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15分) | 1.文件明确社区分管物业的负责人、物管专干以及工作职责。 | 未以文件明确该项内容的扣2分。 | |
2.社区服务大厅应挂牌服务。 | 未挂牌服务的扣1分。 | |||
3.查看各社区档案资料如下:①信访登记档案、②物业会议记录本、③安全生产档案、④业委会成立备案档案、⑤辖区内在建已建物业项目档案、⑥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档案。 | 该项共6分,缺少一项档案资料的扣1分。 | |||
4.加强社区对物业小区的日常工作管理,每月对所辖管物业住宅小区巡查不少于一次,按月形成巡查记录、问题反馈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建立社区对物业小区的巡查工作机制。 | 该项共6分,缺少一项资料的扣2分。 | |||
物业管理项目综合服务 (73分)
物业管理项目综合服务 (73分) | 一 | 基础管理 (12分) | 1.物业服务项目各项资料齐全、①包括物业服务合同②业主档案资料,③竣工验收资料、④设施设备技术资料⑤物业质量保修文件⑥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 该项共6分,缺少一项档案资料的扣1分。 |
2.员工佩带明显的企业标志标识。 | 该项共2分,未佩带明显标志扣2分。 | |||
3.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各职能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执法事项和监督电话。 | 管理区域内未公布的扣2分。 | |||
4.违章搭建及时制止,及时上报职能部门。 | 该项共2分,发现一起未报告的扣2分。 | |||
二 | 制度管理 (8分) | 1.建立企业制度;①公共环境清洁制度、②园林绿化管理制度、③公众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制度、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⑤档案管理制度、⑥电梯和消防应急预案等各项目管理制度。 | 该项共6分,发现一项制度未建立扣1分。 | |
2.小区有信访调处制度规定、来访投诉登记、调处回复结果记录。 | 该项共2分,无信访调处制度规定的扣1分无来访投诉登记、调处回复结果记录的扣1分。 | |||
三 | 环境卫生 (20分) | 1.公共区域内卫生整洁,无未清扫现象;垃圾日产日清,无未清理现象。 | 该项共4分,发现一处未清扫清理扣2分。 | |
2.公共空间无杂物堆放乱挂和随意占用现象。 | 该项共4分,发现一处扣2分。 | |||
3.小区内合理配置垃圾配套设施设备,并保持垃圾配套设施设备外观干净整洁、无污垢,且无垃圾外溢现象。 | 该项共4分,发现一处垃圾配套设施设备不清洁或缺损的扣2分。 | |||
4.小区车库、地下室地面无垃圾、杂物、积水、泥沙、油迹等。 | 该项共4分,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 |||
5.公共区域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并制定文明养犬公约。 | 该项共4分,发现一起扣2分。 | |||
四 |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维护 (25分) | 1①电梯配备安全员,②有日常巡视记录;③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④轿厢、井道保持清洁;⑤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⑥电梯维保合同、维保记录完整。 | 该项共6分,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 |
2.①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②有检查维护记录及图片,③每年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或有培训工作方案和计划。 | 该项共8分。发现一起设施设备损坏或过期扣1分不超过4分;其他缺一项扣2分。 | |||
3.供电设备、配电室须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 | 该项共4分,供电设备、配电室无相应规章制度或不执行的扣2分;供电设备运行不正常的扣2分。 | |||
4.供水设备运行正常,现场无渗漏,场地环境卫生整洁。 | 该项共4分。设备运行不正常扣2分,渗漏或环境卫生不整洁各扣1分。 | |||
5.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面基础无破损,墙面瓷砖及墙漆无脱落现象,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 该项共4分,发现一处破损、损坏扣1分。 | |||
五 | 绿化养护 (8分) | 1.绿化率好,绿化带中无杂草、无垃圾,清扫及时。 | 该项共4分,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 |
2.大小树木死亡需及时更换,枯死树枝需及时清理。 | 该项共2分,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 |||
3.无裸露空地。 | 该项共2分,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 |||
附件8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管行政执法考评评分细则
分类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考评方法 | 考评标准 |
案 件 办 理 | 执法规范 | 10分 | 查阅案卷、资料 | 1.在法律授权或者依法委托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超越执法权限办案一次扣10分。 2.一般程序案件超过法定办理时限的1件扣3分; 3.超过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期限未按规定处置或移交处理的1件扣2分; 4.采取的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1件扣3分。 |
办案质量 | 30分 | 抽取办案单位当月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3件,行政许可案件2件 | 1.办理的案件要求一案一卷,对照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常城管[2011]3号,对办案单位的办案质量、执法水平进行评定。应当建立案卷档案而未建立的,发现一起扣10分。 2.主体不合法,每次扣5分;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定性不准确,每件扣2分;事实认定不清:当事人认定错误的,每件扣2分;违法事实不具体、不详细每件扣2分。 3. 证据确实、充分,证据形式、收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证据资料规范。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每处扣2分;正确适用裁量权基准,没有适用的每件扣2分,; 5.执法文书不规范的情况每处扣1分。 6.需要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自行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及时办理结案手续,案卷归档备查。未按规定自行执行或者申请法院执行的,一案扣2分,未及时办理结案手续、案卷未归档的,一案扣1分。 7.执法(方法、手段)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1件扣2分; 8.行政复议撤销、变更,行政诉讼败诉的1件扣3分。 | |
社 会 监 督 | 媒体监督 | 10分 | 查阅报刊、市优化办通报、明查暗访情况 | 被市级以上媒体、网络舆情负面曝光,经查属实的,一次扣3分;未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
举报、交办事项办理 | 10分 | 投诉举报 | 1.无投诉、举报、信访事件受理登记台账扣2分。 2.投诉、举报受理登记内容不完整(投诉、举报来源、登记人、信访当事人信息、受理时间、反映内容、承办人、处理情况、反馈记录),缺一项扣1分。 3.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接待信访态度差,推诿、拖延办理的,发现一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不受理、不登记的,每次扣2分,不及时交办处理的,每次扣1分。 | |
上级部门、领导交办 | 1.领导交办、上级部门交办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的,每次扣2分,办理情况不按要求反馈的,每次扣1分。 2.上级部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未及时参会并上交执法文书和检查资料的,每次扣2分。 | |||
执法能力考评 | 执法人员知识测试 | 15分 | 现场抽查 | 现场抽查城管队员常用业务知识掌握情况。一人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队伍建设与管理 | 队容风纪 | 10分 | 办公室、执法执勤场所现场检查 | 1.上岗执勤、执法纠章、参加集体活动时,按规定着装,标志齐全;每人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执法人员不得纹身、染指甲、留长指甲。男队员不得留胡须、蓄长发、烫发、染彩发;女队员不得化浓妆。执法执勤时不得抽烟、嚼槟榔、吃东西;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物。发现一人次扣1分。 3.非因工作原因不准着制服出入餐馆、娱乐场所;未经批准,不得将制服、制式标志转借他人。发现一人次扣1分。 4.工作日不准饮酒,严禁酒后执法、驾车。发现一人次扣1分。 5.严禁索要、收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参加有碍公正执法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发现一人次扣5分。 |
履责情况 | 15分 | 现场检查、收集群众举报和舆论信息 | 1.加强责任区域的执法巡查,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制止、纠正,并依法实施处理。未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不及时处理的发现一起扣1分。 2.严格依法履职,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收。核实情况属实,发现一起扣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