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情况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柳叶湖白鹤镇人民政府是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乡镇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乡镇成员开展各类乡镇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乡镇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乡镇经济,管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乡镇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和民事调解等工作。指导和帮助村(社区)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上级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白鹤镇政府下设13个职能部门:纪检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司法所、财政所。11个社区:罗湾社区、月亮社区、太阳社区、沾天湖社区、郑家河社区、肖伍铺社区、梁山社区、桃树岗社区、东山社区、万金障社区、白鹤山社区,5个行政村:同德村、同富桥村、猴子巷村、卸甲洲村、同兴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白鹤镇政府本级。
三、部门收支情况
2025年单位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乡镇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基本运行经费和专项资金。
1.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03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6.33万元(经费拨款1946.3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88元。
2.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203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7.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5万元、农林水支出13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4.33万元,均为经费拨款收入。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我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7.46万元,系镇政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430.22万元,主要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2.项目支出:我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16.8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5万元,农林水支出1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白鹤镇政府“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25年白鹤镇政府“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减少0.5万元。由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我镇将持续递减“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白鹤镇政府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白鹤镇政府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情况
白鹤镇政府2025年无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白鹤镇政府2025年无使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十、其他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5年白鹤镇政府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2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6.6万元,减少约26.24%。
2.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所有商品及服务开支均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在电子卖场及政府采购网上实施。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共有办公用房面积5272平方米。使用率100%。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白鹤镇政府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2034.33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2034.33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6.3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