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2025-04-21 08:32 来源: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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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检查事项实施依据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拟实施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年度检查频次承办机构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备注
12024年度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二条辖区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 12 月 31 日前登记的已报送公示2024 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7-11月现场检查1行政许可办
2网络交易监督监管《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辖区内电商经营者网络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和网络交易行为检查3-11月现场检查1市场规范股
3广告活动行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辖区从事汽车销售、医疗广告的经营单位及从事LED广告、互联网广告的经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广告行为的检查12月31日前现场检查1市场规范股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辖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过程控制的监督检查3-11月现场检查根据风险分级等级确定检查频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
5大中型商超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辖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大中型超市食品经营监督检查3-11月现场检查根据风险分级等级确定检查频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
6校园食品供应商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辖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的校园食品供应商食品经营监督检查3-11月现场检查根据风险分级等级确定检查频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
7食品批发、代理商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辖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批发、代理商食品经营监督检查3-11月现场检查根据风险分级等级确定检查频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
8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辖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3-11月现场检查根据风险分级等级确定检查频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
9特殊食品及食盐销售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食盐专营办法》(2017修订)第四条辖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特殊食品及食盐销售者特殊食品及食盐销售监督检查2-11月现场检查根据风险分级等级确定检查频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
10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第五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列入常规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常规监督检查1-10月现场检查1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股
11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计量法》第十八条;《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商场、超市计量单位使用情况3-11月现场检查1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股
12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八条生产、销售企业能效标识标注及备案情况3-11月现场检查1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股
13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生产、销售企业水效标识标注及备案情况。3-11月现场检查1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股
14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辖区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 31 日前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公开声明的企业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含文本格式、技术指标及相关资料)4-11月非现场检查1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股
15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专利代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辖区范围内近5年涉及假冒专利行为的市场主体包括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7-10月现场检查1市场规范股
16商标使用行为检查《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六十八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辖区范围内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被许可使用的企业、全省从事印制业务的市场主体。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7-10月现场检查1市场规范股
17商业银行收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条银行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8-12月现场检查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8成品油“打非治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辖区内成品油经营单位经营主体身份、成品油质量、计量、价格等经营行为的检查3-9月现场检查1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股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9乡镇卫生院药械专项稽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章、第十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章,《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湖南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辖区内卫生院重点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供应商资质是否齐全:药品、医疗器械是否建立采购、验收记录,票账、货是否真实一致,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药品是否分类陈列,是否存在使用过期药品、过期医疗器械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8-10月现场检查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装修行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辖区内的装修公司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存在霸王条款、装修质量不达标和售后服务不到位的检查5-10月现场检查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内的有效期内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1、企业资质情况、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标识、销售情况、产品追溯、人员技术能力、不合格品处置、产品召回、企业自查等检查事项;
2、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6-12月现场检查1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股
行政许可办

22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1、企业资质情况、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标识、销售情况、产品追溯、人员技术能力、不合格品处置、产品召回、企业自查等检查事项;
2、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6-12月现场检查1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股
行政许可办

23医疗美容经营行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六条;《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医疗美容机构1、广告内部准则、行为规范的检查;2、价格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3.主体登记情况检查12月31日前现场检查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许可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

24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联合督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1、登记及公示信息、食品安全、价格行为、广告行为等检查;
2、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或课后作业辅导等情况检查;
3、治安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犯罪记录审查等情况;
4、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登记情况;
5、建筑安全及经营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规性监督管理等情况检查;
6、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及饮用水卫生监管等情况检查;
7、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宣传教育落实等情况检查
8-9月现场检查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是,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25生产、销售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生产、销售消防产品企业生产、销售消防产品质量检查3-11月现场检查1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股是,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区消防救援大队
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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