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关于共同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湘老龄办发〔2014〕10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区老年人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保障制度,我区将按照“政府支持、市场动作、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工作原则,启动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和“三个指定”(指定场所、指定活动、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每年保费为30元,保险金额为2000元至20000元,目前,我区老年人有10444人,其中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为11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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