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某明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
信访人:杨某明
信访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信访件编号:LF430792202411208595
主要诉求:反映2024年11月份,由于文某某家主卧厕所漏水,导致杨某明家厕所吊顶及墙面受损 ,所以杨某明要求文某某进行恢复处理,但是由于双方的房子是精装房,还在保质期内,文某某拒绝私人进行维修,要求保利进行赔偿,请求解决。
责任单位: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办事处(7111753)
答复处理意见: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地产商承诺从11月24日开始,10天之内修复完毕,并且保修五年,且恢复后达到交房时的质量标准。在施工期间对文某某家做好地面保护,主卧柜体做好防尘保护,如施工期间造成其他损害,无偿修复。 2、经过协商物业方同意文某某家可抵扣8000元物业费。
履行方式、时限:当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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