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叶湖街道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解矫教育
为提高矫正质量,避免社区矫正人员再次犯罪,巩固矫正效果,柳叶湖街道司法所于8月1日上午组织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参加解矫教育。
社区矫正对象谢某,女,因犯盗窃罪被武陵区人民法院判处六个月缓刑一年,于2015年7月31日由柳叶湖街道司法所实行社区矫正。柳叶湖司法所对其制定了矫正方案,并经常性开展教育改造,帮助谢某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切实做到了“周闻其声、月见其人”。谢某自接受矫正以来,认真悔过自新,努力接受教育改造,主动及时递交思想汇报,遵守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服从监督管理。
仪式上,柳叶湖管委会综治维稳办专干朱乐安介绍了矫正对象谢某在矫正期间的表现情况,并宣读了谢某矫正期满宣告书,并向其发放了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嘱咐谢某一定要珍惜政府和社会对她的关爱和帮助,孝敬父母,做一个让人亲近,邻里放心,社会尊重的合法公民。
最后,街道人大联络委主任吴希模对其他9名在矫人员进行了教育和鼓励,希望大家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遵纪守法,学习常用的法律知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解矫,回归社会。司法所对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正措施,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做好人生规划,遵纪守法,做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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