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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柳叶湖分局关于年度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压力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2-10-26 16:42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柳叶湖分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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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现对年度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压力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第1号):截至3月31日,常德市城区优良天数69天,优良率76.7%;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61微克/立方米、72微克/立方米,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综合指数4.42,综合指数改善幅度5%,改善幅度在全省14个市州城市排名中为倒数后三位。3月单月PM10和O3分别同比上升15.9%和32.7%。

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商务统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

整改目标:实现全区空气质量PM2.5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以上,优良率86.3%以上。

整改措施:

1、科学制定方案。根据省市蓝天保卫战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制定和印发了《柳叶湖2022年春节假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关于2022年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蓝天保卫战考核办法的通知》《柳叶湖2022年第一季度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 关于切实加强2022年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2022年中元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柳叶湖旅游度假区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方案》《关于全面清理黑斑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露天秸秆禁烧有奖举报的通知》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组织领导、机制建设、财政保障。

2、立行立改,交办问题整改到位。及时受理交办任务,第一时间实施整改。全年完成市交办问题2个,其中涉及露天切割1个、餐饮油烟问题1个,2个问题均在第一时间组织实施整改,并按要求进行反馈和报告。

3、压实露天焚烧秸秆管控责任。成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巡查队伍,制定了严格的奖罚措施,全面禁止秸秆等各类可燃物露天焚烧。加强重点时段管控,对特护期(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春节、清明节、油菜收割季节、中元节、夏季及秋收季节等重要时段,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和夜间督导检查制度,组织专门巡查队伍,每天由1名区领导带队开展巡查督导,确保重点时段和季节污染预防到位、管控到位。截至目前,柳叶湖无被省市通报并处罚的火点。

4、强化道路工地扬尘管控。实行联防联控,加大督查督办,建筑工地全面落实“6个100%”。强化道路、渣土运输扬尘管控,扩大机械化清扫、洗扫和洒水范围;集中整治辖区砂石、渣土堆场,取缔了非法洗砂、非法占地经营砂石、散装易扬散物料作业,要求做到不准违规作业,不准渣土运输车辆违规上路、违规装载,渣土必须封闭运输,不得撒漏,不得带泥上路,不准城区街道、人行道滞留泥土,不准乱倒建筑渣土。

5、积极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全区3个及以上灶头餐饮服务单位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189余台,4个灶头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8家,对其设施正常运行和清洗实行常态化监管。

6、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炮竹。采取发倡议书、“村村响”和移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宣传。强化镇(街道)、村(社区)属地监管责任,压实公安机关处罚打击责任,全面落实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管控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柳叶湖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共5天。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柳叶湖分局

联系电话:0736-7129437

联系地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行政中心437办公室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柳叶湖分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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