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回复
常柳管案﹝2016﹞1号B类
雷文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沾天湖与柳叶湖并用成柳叶湖一个名称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沾天湖与柳叶湖并用一个名称的问题。政策上,地名命名更名需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我区将根据《常德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柳叶湖旅游开发整体方案,召开相关专家论证会,整合多方意见,确定是否将自然实体名称进行更名。运行上,我区在有关工作尤其是旅游工作中,逐渐认识到了两湖名称统一的重要性。近年来,我们在宣传推介过程中,无论在电视媒体、纸质媒体还是在网络媒体上,都逐渐统一使用了柳叶湖的名称。两湖名称的统一化,将更有利于未来柳叶湖全域旅游的集中宣传和推广。
目前,市规划部门正对一大批城市道路、桥梁、景点进行更命名工作。我区结合您的提案意见,将沾天湖、柳叶湖统一命名的问题对规划部门进行了函告,等待更进一步的进展。
敬希雷文峰委员继续关注提案后续工作进展。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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