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公开承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性环节。扎实做好年度公开承诺,对于抓好全年的创先争优活动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公开承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的时间
2011年度公开承诺工作于3月底前完成。
二、公开承诺的对象和公开承诺的形式
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书面承诺。
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
流动党员一般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组织公开承诺。
三、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要始终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围绕年初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结合单位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更加注重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任务的完成,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更好地发挥作用,努力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五个好”的要求,结合承担的职能和年度中心任务,重点在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根据本单位实际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换届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
党员要按照“五带头”的要求,结合岗位特点和职责任务,重点在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经常性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遵守换届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
四、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
今年公开承诺共分四个阶段完成。
1、调研走访阶段(3月20日前完成)。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结合实际,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想所求,真正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
2、提出事项阶段(3月25日前完成)。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根据工作实际,结合2010年公开承诺结账和2011年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特别是在2010年未兑现的承诺事项,要作为重点项目列入2011年公开承诺内容。党组织还要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党员围绕“单位中心任务是什么,群众期盼什么,党组织和党员能干什么”开展讨论,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要求,对照上级党组织的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盼,通过认真分析梳理,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承诺事项。
3、审核确定阶段(3月30日前完成)。党组织和党员按要求分别填写公开承诺书,分别报上级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备案,必要时还要报分管领导审批。乡、街道党委及班子成员、公安分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区直机关局室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的公开承诺书要报区创先办备案。要规范公开承诺工作管理台账,做到每个党员有一张承诺卡、每个支部有一份公开承诺登记簿、每个党委有一本公开承诺工作台账。
4、公开公示阶段(3月30日前完成)。每一个支部要设立一个公示宣传栏,对党支部和党员承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公开承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深入联系点,督促指导开展公开承诺,用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二要强化督促检查。乡、街道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公安分局和区直机关局室党组织要结合系统、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
三要搞好宣传引导。要通过召开会议、布置宣传栏、柳叶湖网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公开承诺工作的意义、原则、要求及措施步骤。要认真总结开展公开承诺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造的好做法和涌现的好典型。
四要抓好履诺践诺。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要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承诺事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要加强督查指导,对承诺事项落实不及时的,督促抓紧兑现;对落实难度较大、涉及复杂问题的承诺事项,上级党组织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落实承诺事项。
区创先办
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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