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民满意局室长”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白鹤山乡人民政府、柳叶湖街道办事处,区直及市直派驻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成果,强化典型激励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单位开展“人民满意局室长”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建设人民满意政府”这一机制和平台,引导激励全区各级各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结合实际,真心实意为企业、基层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打造生态、休闲、幸福柳叶湖。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工委书记刘涤尘,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关建锋,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杨学亮,区工委委员、工会主任游澜波组成的“人民满意局室长”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宗锴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满意办。
三、评选范围
(一)“人民满意局室长”评选范围
白鹤山乡人民政府乡长,柳叶湖街道办事处主任,区直及市直派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含区项目办、区安置办、区景管办、太阳山协调办主要负责人)。
(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
白鹤山乡人民政府,柳叶湖街道办事处,区直及市直派驻各单位。
四、评选时间
2011年12月12日-2012年1月10日。
五、评选方式和程序
(一)评选方式
“人民满意局室长”采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评分推荐,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推荐,发放调查问卷投票推荐等三种方式综合评选产生。
“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单位”由区满意办组织开展年度目标考核评分产生。
(二)评选程序
1.组织自主推荐(12月12日-12月15日)
“人民满意局室长”参评个人须填报《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人民满意局室长”推荐表》,并上报800字左右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单位”参评单位须上报本单位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文字材料。
2.发布评选公告(12月16日-12月20日)
在柳叶湖网站上发布“人民满意局室长”评选公告,公布各局室长先进事迹和评选办法。
3.组织投票推荐(12月21日-12月31日)
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对“人民满意局室长”推荐投票。调查问卷发放范围包括区领导、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区满意政府建设监督员等。
4.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12月26日-12月31日)
根据《柳叶湖旅游度假区2011年度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单位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进行考核。
5.综合评分(2012年1月2日-1月3日)
“人民满意局室长”评选按百分制标准计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评分占30分,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占30分,发放调查问卷投票推荐占40分,每个单项折算成相应分数,累计三项得分进行排序。
“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以年度目标考核评分为依据,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序。
6.审核确定(2012年1月4日-1月6日)
在“人民满意局室长”评选中,区满意办对综合得分排名前八位的局室长进行初步审核,报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经审定同意后的前五名局室长即为“人民满意局室长”获得者。
在“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中,区满意办对得分前十位的单位进行初步审核,报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的前六位单位即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单位”获得者。
六、宣传表彰
(一)在2012年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对“人民满意局室长”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单位”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未评为“人民满意局室长”的个人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中不能评为“优岗”,排名后三位的局室长向管委会作书面汇报。
(二)在柳叶湖网站上对“人民满意局室长”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
七、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将相关参评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区满意办,各单位工作成绩材料和局室长先进事迹材料需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1份。参评个人除填报推荐表外,另需报送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文档1份。(联系人:丁勇,联系电话:2555900,电子邮箱:1019587096@qq.com)
附件:1.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人民满意局室长”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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