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政拘留!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管控力度,切实抓好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连日来,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白鹤镇政府,深入辖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月13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刘兵带队在巡检巡查过程中发现郑家河社区某民房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应急部门、公安部门与白鹤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经核查,该场所既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共储存有烟花100余箱、爆竹80余卷及少量儿童燃放类烟花,行为当事人刘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白鹤派出所依法对行为当事人刘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收缴全部烟花爆竹制品。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联合白鹤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为辖区人民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温馨提醒广大经营户、居民朋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同时,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烟花虽美,抵不上碧水蓝天。我们倡议广大居民朋友:请理解、支持、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规定,过一个安稳祥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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