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乡镇文化站、村(社区)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为促进柳叶湖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居民文化娱乐生活,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卫生制度
1.文化服务中心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外卫生,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整理活动。
3.文化服务中心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
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
二、奖惩措施
1.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2.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经费使用
文化站专用经费只能用于文化站所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站日常开支,不得挪作他用,为让我区居民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各个乡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等上级文化精神,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所有设施、设备全部免费开放。
柳叶湖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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