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广大居民朋友:
你们好!近年来,全区上下扛起责任、团结一心、务实进取,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力守住了柳叶湖的万家灯火。
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更无局外人。当前,天气炎热高温,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安全等高温安全防范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发扬安全生产主人翁精神,多一分坚持坚守、多一分信心耐心、多一分自律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守护好这令人自豪骄傲的柳叶湖。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你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一、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将房屋或其它建筑物租借给他人或单位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违者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人员,要立即停止违法活动,主动到应急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协助调查,上交非法生产或存储的烟花爆竹及原材料。
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依相关规定给予举报奖励资金,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2350或0736—7129506。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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