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文明城市 你我共建】不文明行为曝光(八十六)

来源: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10-09 12:44 字体:【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是常德人的会客厅,让我们携起手来,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共同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一分光彩。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开设《曝光台》专栏,通过负面曝光,督促整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告别陋习,争做文明市民。

93feaeefafa64671af81bc021bd0cce1.png

环湖路

车辆违停

da4fd35c0b9d4b92b968776670a3978c.png

环湖路

车辆违停

00d42b5cee6d4b3a8e9c7f90acbf505f.png

柳溪路

出店经营

a7254c6071144cca82e102c1b48360cf.png

万金路

车辆违停

6c43b3868d60407db1c890665bc23b24.png

云林街

出店经营

e8991ae9acf24f8085393edcc3aa394a.png

柳泉路柳叶恒苑

门店装修占道未围挡

5294509cd7ef49c9a0768832363da5f6.png

紫缘路

车辆违停

631badabaef64cd09ab1b3c0e54ed700.png

柳叶大道

共享单车乱停放

政策法规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建(构)筑物、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在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在店外堆物、经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在市区内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整洁、美观,禁止乱停、乱放。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城市市容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规授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