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严禁”严明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
“您好,我这里是公安分局XX,我们单位收到了《关于严明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的紧急通知》,请问从柳叶湖到常德所辖的县里去办公事,是否需要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您好,根据市防指2021年第1号文件,‘从7月30日起,所有在常人员非必要不要离开常德’,我们纪工委监工委根据这个要求提出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未经批准离开常德,严格遵守市防指所有在常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常德的规定’,这个不离开常德是指整个常德市,因此你们因公要到常德各区县办公事,在做好必要的疫情防护措施前提下,向本单位报备就可以了。如果确实需要离开常德市,就要向区防指进行报备,并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核酸检测证明”。
为确保全区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有效落实到位,8月2日,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纪工委监工委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严禁有令不行,阳奉阴违、各行其是,不得对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严禁临阵退缩、擅离职守,消极怠工、贻误战机、影响防控指令传达落实”;“严禁在疫情排查、人员管控、落实防疫措施等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十严禁”的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该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确保政令畅通;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一律“一案双查”,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确保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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